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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銷規定

推銷規定

您是否為推銷和留置在門前的推銷文宣感到困擾? 雖然無法全面禁止, 但有多種步驟可降低類似情形發生.

請注意: 分發推銷文宣與推銷行為有所不同, 請詳閱下文, 以瞭解不同之處:

分發不須要的廣告單張

亞市市府對於分發非推銷的廣告單張到住家及商家有所規定. 這個規定允許屋主管控這些廣告單張 , 是否可以留置在前門. 在市府無法完全禁止的情況下, 市府可以用丟棄物品, 和公共安全加以管理.值得注意的是, 部分分發單張的商家未經過市府許可, 甚至沒有正確聯絡資料在單張上. 一如想像, 市府對這些違規的單位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的.

以下是市府對於有關廣告單張法規的總結:

•       在亞市市府存有表示不願意收到非廣告單張的商家和住家. 這名單稱為 “拒收者” 名單. 屋主和住戶可以將姓名, 和地址填寫在名單上, 註明完全拒收這些單張, 或指定拒收某部份廣告單張. 這是給分發單張的廠家一個依據, 有表示拒收意願的最新名單. 您亦可要求將您在此名單上的姓名地址刪除.

•       廣告單張不可分送到很明顯貼有”拒絕推銷”的商家或住家門前. 這也許是拒絕留置於門前文宣或推銷的最佳方式之一.

•       禁止分發廣告廣告單張到已經累積成堆, 和單張從沒有移動過的相同地址.

•       為防止隨處丟置單張, 廣告單張只能分發到門前或門把上.

•       所有文宣必須包括負責人商家的姓名, 地址, 和電話.

•       這些規定不包括市府, 州政府, 以及美國聯邦政府…文宣.

有意將您的地產加入拒收名單, 請從以下連結下載申請表格,

填妥後請寄至:

City of Arcadia
Attention: City Clerk’s Office
P.O. Box 60021
Arcadia , CA 91066

如果您無法下載此表格, 請電574-5455 ,或來函索取表格及簡明告知您的須要.

如果您加入拒收名單, 而收到推銷文宣, 請將文宣轉寄到City’s Business License Officer (P.O. Box 60021, Arcadia, CA 91066), 以便市府採取適度的制止行動.

推銷

有關推銷, 您必須要了解重要事項之一, 就是市府對於推銷的規定是, 他們不能有含蓋性禁止的說辭 . 一般來說, 推銷和分發廣告單張的不同, 是推銷有推銷者實際的在該地址門前對該居民做推銷的行為; 而分發廣告單張則是將單張留在門前, 不與該居民有接觸. 加入拒收名單並不會遏止推銷行為, 理論上只能中止廣告單張分送到住家或商家門前.  亞市市府規定凡不得在貼有” No Peddlers “( 不可販售)” No Solicitors( 不可推銷 ), 或類似字眼 之處進行販售或推銷. 因此, 貼有 “不可推銷” 的人應可制止推銷和不須要的單張. 再次聲明, 加入拒收名單並不會遏止推銷行為.

如果您對此有相關的問題, 請與市府發照處574-5430聯絡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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