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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廳使用規則

會議廳使用法規


Cay Mortenson禮堂 ,本禮堂為擁有150人座位的戲院型態。

Paul Johenk牧師會議廳,會議廳擁有12到15人的座位。

需要詳盡的資料,請電(626)821-5573與圖書館秘書接洽。

會議廳使用規則:

禮堂及會議廳可提供給文化、慈善、傑出或教育等團體或組織來使用。

圖書館的董事會一致通過本圖書館第六條權利,圖書館的展覽空間悍會議廳等設備,開放給大眾,無論任何宗教團體或黨團、分會等,一律平等對待。

以下的組織團體,設備費用全免:

1.阿凱迪亞市政府

2.圖書館朋友

3.阿凱迪亞市公共圖書館基金會

4.阿凱迪亞聯合校區

以下的組織團體,設備將酌收費用:

1.非營利組織

2.音樂老師和學生音樂發表會(表演會)

本設備將不開放予以下團體:

1.商業組織

2.私人派對

*首先,需於3個月前向行政辦公室提出申請,並於約定日的至少48小時之前可使用。圖書館的贊助活動將擁有優先權。會議廳需在圖書館的開放時間內使用。圖書館擁有可以唯一隨意拒絕任何申請者的權利。如果遇到特別是間或活動,任何團體將會被要求改期。最好在申請的同時一起繳費,最遲不能晚於約定日的前兩星期。

*禮堂的租金是每小時75元,最少需租2小時以上,會議廳則每小時40元。

*如果要用食物和飲料,將再加收40元。

*如果申請者必須取消活動,則至少在預定日的兩個星期前通知,費用才會退回。

*活動前30分鐘的準備工作,禮堂將不收費用,結束後必須完全清掃乾淨。

*圖書館將保留權利,如果活動逾時,將加收額外逾時之費用。

*會議廳之使用權不可轉讓。

*飲用含有酒精之飲料,需經圖書館董事會同意,以及博物館董事們的聽證會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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